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农社发〔2022〕11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补充《海曙区深化落实“千万工程”高质量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相关条款的通知(海农〔2023〕72号)精神,古林镇茂新村、章水镇李家坑村、集士港镇山下庄村、鄞江镇金陆村的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已通过2022年省级验收,经研究,拟下拨补助资金共800万元,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9,附件:浙江省未来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6日浙江省未来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补助内容镇(乡)补助对象创建年度补助金额合计省级未来乡村集士港镇山下庄村2022年度150万元800万元古林镇茂新村2022年度300万元鄞江镇金陆村2022年度150万元章水镇李家坑村2022年度200万元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