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省级家电促消费业绩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阳商务市函〔2023〕41号)的规定和要求,对我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今年1-4月销售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6.5%(含)的限额以上家电类企业每月分别给予1万元基础奖励,增长率每多增长1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经第三方机构阳江市启阳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的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和评审,拟对阳江市月阳电器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给予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6-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阳江市商务局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序号企业名称2023年1-4月零售额同比增长率拟奖励资金1阳江市月阳电器有限公司50.71%5万元2阳江市铭智电讯科技有限公司48.5%5万元3阳春市领航名家电器有限公司46.41%5万元4阳江市威隆胜电器有限公司28.86%5万元地址:阳江市金碧路58号联系人:洪小姐电话:0662-3360013电子邮箱:yj3360013@126.com特此公示,阳江市商务局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