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设置A、B、C三类,(一)A类: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实际累计完成技术交易额付款不少于30万元,(二)B类: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进行转化,自有科技成果转化累计产生效益500万元以上的;2023年期间通过结题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2023年期间通过结题验收由各级共同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从区外引进科技企业在桂投资转化自有科技成果,于2021年以后签订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协议并完成广西企业法人注册,投资已落实3000万元以上,对于往年已申报通过的项目,2023年新增落实投资须达1000万元以上,对于往年已申报通过的项目,2023年新增落实投资达200万元以上,进入“广西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考评”入口进行填报,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汇总形成《2023年XX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三、申报时间要求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分别于2023年8月8日、9月8日、10月8日11月8日前递交纸质材料,针对需复核项目组织一次补正核验联系人:罗湘0771-5533816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楼16号房邮箱:nn5533816@163.com附件:1.2023年各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任务数2.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指标考评说明3.2023年XX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A类)5.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B类)6.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C类)南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