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和《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2〕3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对全市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使用工业用地的规模以下企业进行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现将我市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所属镇乡街道经发办反馈情况,或直接向我局产业发展科反馈,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异议,有异议的,需提交反馈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反馈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联系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6楼经信局产业发展科612办公室联系电话:86655855、89321812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5日附件:2022年度东阳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