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优化服务、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专项治理范围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及的市场主体,受理注册登记的名称中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且实际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但不得从事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从事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等涉法事务)的市场主体,二、专项治理内容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重点治理无照经营,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利益勾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资开办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及与律师事务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重点治理合作资源虚假宣传,利用群众不了解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需持证上岗等法律常识进行虚假宣传和营销,业务范围虚假宣传,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承揽业务虚假承诺,三、线索举报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举报渠道:(一)市场监管系统1.电话举报:0858-12315投诉举报热线2.信件举报:六盘水市钟山区南环路83号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室收3.来访举报:六盘水市钟山区南环路83号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室(二)司法行政系统1.电话举报:0858-82351172.信件举报: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西段464号六盘水市司法局律师科收3.来访举报: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西段464号六盘水市司法局律师科202办公室本次专项治理主要受理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经营突出问题来电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