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对《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14日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或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结合自身产业实际,四、政策支持经认定的市级瞪羚企业,(一)成立时间5年至15年的,连续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含)—100%(含)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补助,连续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0%—300%(含)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补助,连续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0%以上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补助,对成立5年内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补助,优先支持市级瞪羚企业建设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对认定的市级瞪羚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拨改投”资金支持,(四)对符合西安市科技金融政策的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8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