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商务局党组会集体审议通过,对2023年一季度规模居所在行业前5位(含)且增速达到10%(含)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规模居所在行业第6位至第10位(含)且增速达到10%(含)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一次性奖励35万元、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奖励10.5万元,对规模居所在行业第11位至第20位(含)且增速达到10%(含)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奖励7.5万元,现将消费强市奖励资金(2023年一季度批零住餐行业“开门红”奖励)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正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受理单位:武汉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受理电话:027-82796612武汉市商务局2023年6月14日附件1:消费强市奖励资金拟奖励批零住餐企业(2023年一季度规模居所在行业前20且增速达到10%(含)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情况一览表.doc【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