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和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应依法依规明确党政群机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职责范围和履职方式,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3.健全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三、进一步规范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4.从严控制村级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菏泽军分区动员处等部门)四、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7.清理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8.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对没有政策依据擅自要求出具不合理证明的部门、单位和服务机构,把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完善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目录,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实际效用、村民群众不认可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城市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