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街)、老区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建设,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经实地调查研究,依据项目大小、村财情况安排资金,经2023年6月12日福清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下达我市2023年度第一批老区建设专项资金225万元,13个项目用于老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见附表),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以便扶持(贫)资金及时准确到位,各扶建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监督、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福清市民政局2023年6月13日附件下载2023年福清市第一批老区扶建资金分配表.doc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