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教〔2023〕97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漳州市龙海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3年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漳州市龙海区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3〕2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专项用于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剧目—芗剧《龙江新曲》创作排演支出,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做好绩效监控,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漳州市龙海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6月5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人秘股2023年6月5日印发(共印10份)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