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组织开展支持服务业企业上台阶激励政策项目的申报工作,(二)项目执行时间申报项目执行时间以《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激励政策实施细则》(成商务发〔2022〕87号)要求为准,(三)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可根据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管理员指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管理员审核无误后通过信息化平台报送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对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要求修改或进一步补充佐证材料的,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电话、信息化平台、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单位,二、区(市)县初审转报(一)初审转报时间相关区(市)县应于2023年6月29日—7月7日期间完成初审转报工作,(二)确定管理人员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分配账号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信息化平台,(三)项目审核转报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7月7日下午17:00前将转报文件、企业申报资料(两份)一同交至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法规处),市商务局将根据区县资金申请报告、信息化平台审核报送情况开展专家评审工作,三、项目评审、审计和公示(一)项目评审对区(市)县审核通过并转报的项目,四、联系方式(一)申报政策咨询市商务局流通产业处联系电话:61883659(二)专家评审咨询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61883717(三)项目审计咨询市商务局审计监督处联系电话:61889448(四)资金拨付咨询市商务局财务处联系电话:61885902(五)信息化平台项目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61883661附件:1.《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15号)2.《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激励政策实施细则》(成商务发〔2022〕87号)成都市商务局2023年6月14日上一篇:成都市商务局关于比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与服务项目》结果公示下一篇: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