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定安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结果的公示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于4月中旬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发布”和“定安发展改革”公众号公开发布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公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企业(单位)自主申报,经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评审并报定安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定安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8日受理单位:定安县发改委(联系电话:0898-63822489)特此公告,附件:定安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清单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