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塔地财建〔2022〕120号、〔2023〕8号、〔2023〕16号)分三批次下达塔城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共计162.6520万元,其中:下达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一年计72.82万元,下达2015年、2016年、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一年计42.82万元,下达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两年、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一年计47.012万元,2023年6月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对全市退耕还林地块进行了年度检查验收,经验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验收标准新一轮退耕还林合格面积为:5594.9亩,发放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应发放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3.1940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现金补助期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500元/亩,2015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100元/亩,2016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100元/亩兑现三年资金每亩合计300元,2017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100元/亩,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100元/亩,附件:塔城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兑现2023年度明细表.xls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分管领导:张文东经办人:努尔古力农商行负责人:窦*15699017799农商行经办人:拉*15349945994举报电话:生态修复办公室:0901-6283608塔城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