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奖励条件及标准2022年销售额90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企业2023年1-6月销售额同比每增加1000万元,2022年销售额10亿元(含)-90亿元的零售企业2023年1-6月销售额同比每增加1000万元,单个企业累积奖励最高50万元,2022年销售额1亿元(含)-10亿元的零售企业2023年1-6月销售额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单个企业累积奖励最高50万元,2022年销售额1亿元以下的零售企业2023年1-6月销售额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单个企业累积奖励最高10万元,第四条奖励申请石岐街道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以下简称街道工信局)于2023年7月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7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街道工信局:(一)石岐街道2023年第二季度零售行业促消费稳增长项目申报表,街道工信局将奖励方案报石岐街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街道工信局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等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四)企业须在收到资金后6个月内,(五)街道工信局在完成资金发放后的半年内,应当承诺自获得奖励之日起两年内不迁出石岐街道,附件:1.石岐街道2023年第二季度零售行业促消费稳增长项目申报表2.申报函3.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表附件:1.附件1:石岐街道2023年第二季度零售行业促消费稳增长项目申报表.docx2.附件2:申报函.docx3.附件3: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