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申报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二、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符合《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二)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同一单位申报的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三)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四)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五)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七)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八)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开展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重要标准的宣贯和标准化基础知识普及等公共服务活动,(九)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十)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三、申报流程(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17:00,附件:1.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docx2.绩效评价表.xls3.承诺书.docx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