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发挥社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对产业链的创新驱动效能,提升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社会发展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陕科社函〔2023〕238号)精神,现就2023年社发领域“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和创新药物研究中心2个类别的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领域“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组建条件详见《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网址https://kjt.shaanxi.gov.cn/zcwj/gfxwj/258695.html),(二)省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1.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从事药物研究开发的企业,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每年投入药物研究专项科研经费合计不低于500万元,3.申报单位须具有突出的创新药物和转化研发能力,近5年牵头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药物研究项目,专职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二、申报程序1.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进行线上填报,申报单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ywgl.sstrc.com)填报数据,(操作流程见附件1)2.省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由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组织进行线下申报(申请模板见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至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政务大厦438室),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凌示范区:霍一029-87038465省科技厅:郑会娟029-87294140附件: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申报书.doc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流程.docx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