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依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细则><郑州市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郑科规〔2023〕5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申请工作,二、支持方式(一)支持范围:202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以下简称“R&D经费”)纳入统计、扣除市财政科技资金支出额后超过1000万元(含)的驻郑高等院校、事业性质的科研机构及医疗机构,(二)支持标准:对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科研机构等单个独立法人单位年度R&D经费支出额超过5亿元(含)的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3亿元(含)-5亿元(不含)不超过4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不超过200万元,非首次获得郑州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上年度R&D经费支出额须比前一年增长5%(含)以上,(三)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由单位采取自主立项方式用于科研活动,单个项目资金一般不低于5万元,选择“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申请”栏目进行填报、上传附件,高等院校上传的附件包括承诺书、本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类)--科技活动经费情况表》(科技年报2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报表--人文、社会科学R&D经费情况表》(教社科年报3表),附属医院上传承诺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类)--科技活动经费情况表》(科技年报2表),科研机构上传承诺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R&D经费》(JG1-08),《郑州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申请表》(须在线打印含有条形码)及附件材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