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衢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衢州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二)衢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市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开展市重点实验室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或属地区、县(市)科技局是市重点实验室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并协助市科技局做好市重点实验室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二、申报与认定(一)市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行申报建设,(二)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三)申报市重点实验室的材料由依托单位填写,(四)市科技局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托单位要为市重点实验室提供建设和运行所需人才、资金、设备和场地等必要条件保障,(三)市重点实验室应积极开展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市科技局对已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每2年进行一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