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在2022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先进单位进行表扬的通报》(宁政传〔2023〕3号)精神,我区在完成2022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坚决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数字化治理平台建设”等3个任务中,受到市政府表扬,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要求,我区对完成上述重点工作任务表现突出的9名同志拟给予嘉奖奖励,按照推荐要求和推荐程序,经各牵头单位认真比选、推荐、申报、审核等,报经区委同意,拟对戴久东等9名同志予以嘉奖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14日起到2023年6月20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可在工作日9:00—18:00(节假日除外)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25—52281139附件:拟嘉奖人员情况公示表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