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经信〔2023〕293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73号)和《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川经信创服〔2018〕12号,现就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单位需符合《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运营条件、效果条件及应具备的服务功能,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推荐本地区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示范基地至市经信局,(二)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程序,“整改基地”本次未申报或申报后未通过评审和核实等程序的,(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授予“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三、工作要求(一)符合条件的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填写《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二)各县(市、区)、园区要以建设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并于7月21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推荐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附件2)、《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附件3)、被推荐单位的《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附件4)等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经信局,(二)书脊应写明申报单位名称、年度及“省级示范基地”字样,且符合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省级示范基地优先推荐上报,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持,联系人:彭翔宇联系电话:2222709邮箱:422903683@qq.com报送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517办公室附件:1.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2.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3.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4.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5.2020年公布的示范基地名单6.申请报告参考目录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2日2023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