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科技部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椒江区科技创业园获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后,原有文件《椒江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法》(椒政办法〔2015〕222号)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国家级孵化器的要求,二、起草的目的根据椒江区科技创业园的基础条件和我区科技事业发展的需求,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要求,三、起草的法律依据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嘉兴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入驻退出管理办法》、《椒江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法》(椒政办法〔2015〕222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区科创园的主要功能、企业入园毕业总要求,企业申请入驻科创园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入驻的程序,明确入驻企业在区科创园的研发和经营活动应接受园区管理与统计考评,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文件要求,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文件要求,6、明确椒江区“500精英计划”创业园、台州(椒江)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引进的企业管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按市、区有关新的政策规定执行,五、文件解读机关情况《椒江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法》由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解读,附件:《椒江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椒江区科创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台州市椒江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