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14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内江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办〔2021〕42号)规定,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447名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进行了返乡创业培训,依据文件要求,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审核,并经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拟对447名符合培训补贴条件人员予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447000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建设与鉴定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3934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