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列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购买服务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给予单个企业当年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促成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且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按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超出部分的6‰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给予年补贴总额10万元奖补,对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3亿元、20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每家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年贴租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单个机构当年辅导企业申报及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总额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