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3〕3号)精神以及杭州市科技局相关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01申报对象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上城区居民企业,2.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申请,02申报流程1.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次评审,本次为第二批申报,申报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企业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信息将作为区税务局审核名单分配,高企培训会及预评审安排依据,且与申报的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有关联,鼓励同时申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无需重复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