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四)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二、申报对象及时间(一)申报对象:1.在本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二)申报时间:1.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0日,提交审核通过后,(二)材料要求1.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符合《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按要求完成系统和线下材料申报,2.系统申报通过后,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h7179968@163.com,从2023年1月1日起,(二)各申报企业认真对照《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评,对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准备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