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洪工办〔2023〕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南昌县“全国劳模、省劳模和市劳模”困难申报工作,南昌县总工会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南昌县2023年“全国劳模”、“省劳模”和“市劳模”困难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南工字〔2023〕19号)文件对全县范围内的全国劳模、省劳模以及市劳模困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及时收集相关申报材料,根据劳模本人申请,经基层工会所属工会摸底调查和申报,申请2023年省劳模和市劳模特殊困难补助的均因大病,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大,造成生活困难,现将省劳模和市劳模特殊困难申报人员和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止,对我县劳模特殊困难申报人员和申报情况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9日前,来信来电向南昌县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反映,附件:2023年南昌县“省劳模”和“市劳模”特殊困难申报汇总表南昌县总工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