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培养为官渡区所用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办法》(官政规﹝2021﹞4号),现将2023年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官渡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可申请参加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一)申报带头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为官渡区社会经济生态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3.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人员,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核心成员,(二)不能提供离岗创业证明而申报所在单位与人事关系单位不一致的,四、申报材料(一)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请书(详见附件1),在申报截止日前将电子版的“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请书”发到1716047060@qq.com邮箱,六、申报截至时间截至时间:2023年8月8日17:00前七、联系人及电话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促进会傅云0871-67170866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李校任0871-67170866八、相关事项(一)申报人员开展的学术和技术工作涉农、涉食品、药品的请提供符合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二)申报评选事项详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办法》(官政规﹝2021﹞4号),附件:1.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请书2.《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办法》官渡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代章)2023年6月13日附件:1.官渡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申请书附件:2.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