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落实《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工作任务,扩大冰雪旅游产品优质供给,依据《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083—2021)标准,经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申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现场综合评定和社会公示,认定以下4家单位为自治区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名单如下: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喀拉峻滑雪旅游度假地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福寿山滑雪旅游度假地3.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滑雪旅游度假地4.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天山天池滑雪旅游度假地希望以上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发挥滑雪旅游度假地示范引领作用,为把新疆建设成为世界级冰雪旅游目的地作出更大贡献,特此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