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发展软环境保障局:《鸢都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民政局2023年6月13日鸢都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第三条鸢都和谐使者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重点从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第五条鸢都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负责鸢都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鸢都和谐使者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潍坊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第四章待遇与政策扶持第九条鸢都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优先吸纳、孵化鸢都和谐使者创办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第五章管理第十一条鸢都和谐使者应当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服务人才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市选拔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鸢都和谐使者档案,第十三条鸢都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不再从事社会工作或调往市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