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丹徒区委丹徒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全力打造丹徒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镇徒发[2021]100号)和《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引育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30号、镇财社[2021]82号)文件要求,经个人承诺、单位代申报、人社部门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镇江市丹徒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馈,联系电话:0511-80896028,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