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为加强我省新产品示范推广应用,完善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拟对《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修订,现征集修订意见,修订意见包括三类,指需在《目录》中增加的新材料产品,新增产品需于近两年(2022-2023年)间,指《目录》中的产品需要修改性能要求或应用领域的,三是删除,指《目录》中产业化应用比较成熟,市场应用风险显著降低或不存在应用风险的新材料产品,修订意见请填写附件意见表,由各市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初审推荐,推荐意见及修订意见表于6月30日前报省工信厅,联系人:王新迎电话:0531-51782620邮箱:xclcyc@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pdf2.《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修订意见表.xls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