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市人才住房问题,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共5人(名单见附表),现将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19日,共7天,公示期内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6-2120178,附件:珠海市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拟入住人员名单(第十三批)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13日附件:珠海市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拟入家庭名单(第十三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