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2023年稳工稳产政策申请操作细则》的通知(漳人社〔2023〕8号)文件规定,2023年为漳州市企业引进户籍地在漳州以外的初次来漳务工人员,且一季度稳定用工1个月或全年稳定用工3个月(以缴纳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现经厦门金龙客车有限公司龙海分公司等3家企业提出申请,我单位初审,以上3家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条件(详见附表),拟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合计630000元,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19日受理电话:0596-6529706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序号企业名称人数金额(元)1厦门金龙客车有限公司龙海分公司1181180002正新(漳州)橡胶工业有限公司4284280003漳州建华建材有限公司8484000合计630630000漳州市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