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稳生产拓市场促消费助力“开门红、开门稳”部分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台人社发〔2023〕09号),经申请对象参保所在企业汇总申报,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刘*峰等562名新员工给予新员工自行来台交通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台州市路桥区就业事务中心,公示期限: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1日联系人:林馨联系电话:0576-82520036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3日2023年度新员工自行来台交通补贴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