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申报的工作通知》(大商务发〔2022〕188号)文件要求,我局经组织申报、委托事务所审核、抽查审核后,将拟支持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商务局反应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时间从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6月13日-6月19日),联系人:朱攀联系电话:83780580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707室附件: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分配方案.PDF大连市商务局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