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23〕17号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各有关单位: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清府〔2020〕68号)和《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清科函〔2021〕42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三条、第五条奖励项目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第三条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升级发展(一)奖励类别2022年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补助,2.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清科〔2017〕45号)规定,(三)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一份):1.《清远市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升级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第五条支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一)奖励类别对在我市辖区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科技企业加速器),(二)申报对象清远市辖区内具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科技企业加速器)资质的单位,(三)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申报奖励的不同类别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1.《清远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2.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相关资质认定文件,3.高新技术企业清单及其证明资料(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二、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有关要求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依据《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清科函〔2021〕42号)相关要求,并填写《2022年度若干政策第三条、第五条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企业开户许可证信息统计表》(附件2),附件1:2022年度若干政策第三条、第五条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doc附件2:企业开户许可证信息统计表.wps附件3: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zip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