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经开区财税分局、新区财税服务中心,市级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市县预算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填报口径为2022年预算单位预留给中小企业项目,填报范围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货物、服务30万元以上,工程6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四、工作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是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市县各部门、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做好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我局将对市级各预算单位和县(市、区)预算单位填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预算单位、县(市、区)进行通报和约谈,确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落实,附件:预算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操作手册.pdf延安市财政局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