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贵银保监发〔2020〕2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19号)、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荔波县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府办〔2021〕6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第二季度脱贫小额信贷拟贴息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从2023年6月10日至19日,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如有情况反映,监督电话:12317,0854-361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