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征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3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现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以下简称“双十佳”)征集工作,我国已联合相关国家征集发布了2批国际“双十佳”清单,对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二、征集范围本次主要征集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4个领域的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择优形成国内“双十佳”清单(每个领域包括10项节能技术和10项节能实践),国内“双十佳”清单中的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将被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清单评选,节能实践推荐单位应为通过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实现显著节能效果的单位,符合要求的单位可向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民航管理部门和有关铁路局集团公司提交“双十佳”推荐材料,节能技术推荐单位填报《最佳节能技术推荐书》(附件1),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民航管理部门和有关铁路局集团公司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国内“双十佳”清单宣传推广,(五)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清单评选,对纳入国内“双十佳”清单的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清单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