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现场勘察、会议评审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发展规划处熊卫华0991-3838644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3839835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邮编:830011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6月12日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名单序号中心名称依托单位验收意见1新疆特种机器人与智能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大学通过验收2新疆BIM及装配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运天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验收3新疆儿童血液病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通过验收4新疆智慧水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河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验收5新疆金属矿山采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验收6新疆聚烯烃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乌鲁木齐市华泰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延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