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政策前后有序衔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周期(一)检测券检测券实施周期为2021年7月9日至2022年8月17日,(二)高企券高企券实施周期为2021年度(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7日),二、兑现方式(一)检测券支持范围为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启动2021—2022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申请创新券且通过审核,获得市科技局兑现的检验检测类服务,具体依据市科技局发布的2021—2022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补贴资金对应的上述实施周期内的检验检测类活动,按照市财政补贴金额的50%核定兑现金额(市财政补贴金额2000元以下的不予支持),(二)高企券2021年度按已备案高企券组织后续兑现工作,2022年度根据企业提交当年高企认定申报材料时在申报材料附件《申报材料自查表》上明确的的咨询服务机构进行高企券兑现,三、政策衔接2022年8月17日起,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对象和适用范围,按照《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津滨科发〔2022〕24号)执行,特此通知,区科技局区财政局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