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上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以上(农副产品类20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当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以上(农副产品类20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以上)且完成月度上限纳统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年度网络零售额1亿元以上(农副产品类8000万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MCN机构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按3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按3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经营场所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年度网络零售额300万元以上、电子商务直播GMV不低于10万元/月,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本县之前出台的有关电子商务奖励扶持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