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万载县恒达造纸厂等三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了评估,经过材料审查、专家质询、现场考察核实并召开了专家评估会议,同意万载县恒达造纸厂等三家企业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现将2023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公布如下:1.万载县恒达造纸厂(万载县)2.高安意高再生资源热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安市)3.江西景嘉化工有限公司(樟树市)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