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27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审核推荐工作,二、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一)具备明确职能,(二)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三)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三、试点的推荐和申报步骤试点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申请书》,经试点承担单位、参加单位、保证单位及业务指导单位同意并签章后一式4份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将统一受理,并将审核通过的试点申请项目报送国标委,四、其他事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试点项目推荐工作,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推荐的示范试点备选项目清单和相关材料报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韩宇东刘成电话:029-86138362邮箱:sxscjgjbz.163.com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2.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申请书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