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商【2019】131号)《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2021鲁商字【202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关于枣庄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事项的通知》(枣商务字【2023】13号),枣庄市商务局对薛城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1家新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项目进行审核,该规划网点位于薛城区城区,榴园大道与太行山路交叉口东600米路北(经度117.312391、纬度34.777591),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布局要求,拟同意该网点规划确认,现将审核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枣庄市商务局市场流通科,(电话:8079913、8079910,地址:薛城区民生路616号市财政大厦4楼427房间),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