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金开办〔2021〕12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专项资金奖励的通知》(金开经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审计公司审计,经济发展局对2022年度开发区小微企业园激励资金政策进行了审核,确定2022年度开发区小微企业园激励资金政策奖励共417.5万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附件:2022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园激励资金汇总表2022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园激励资金汇总表.xlsx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6月12日(联系人:桂昕联系方式:0579-8915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