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威人社发〔2021〕7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严陵镇等14家单位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13200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8日),若有异议,请与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8246726,附件:2023年6月威远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6月12日附件2023年6月威远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序号单位本期申领人数岗位补贴标准金额(元)1严陵镇人民政府164400元/人.月656002新店镇人民政府63252003向义镇人民政府89356004界牌镇人民政府87348005龙会镇人民政府128512006东联镇人民政府107428007高石镇人民政府139556008镇西镇人民政府189756009山王镇人民政府1837320010观英滩镇人民政府983920011新场镇人民政府1234920012连界镇人民政府1194760013越溪镇人民政府1706800014小河镇人民政府12449600合计17837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