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2023)》,加强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我局定于6月15日举办《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2023)》技术宣讲会,三、参会人员(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有关同志,(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具体工作负责同志各一名,各县(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关同志,(三)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造价活动的咨询企业和设计单位的专业人员各一名,四、会议内容(一)《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2023)》宣讲,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培训人员名单回执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粤政易,其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属地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培训人员名单统一报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