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二季度高安市饮用水源监测结果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季度对高安市饮用水源进行一次监测,饮用水源点位是高安市瑞阳水厂(碧山水库)、高安市二水厂和高安市沙湖水厂,监测项目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24项指标,饮用水源加测表2中5项指标,评价指标共29项,监测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监测结果见下表:高安市瑞阳水厂、二水厂和沙湖水厂2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序号水源地名称执行类别水质类别水质指数超标因子备注1高安市瑞阳水厂(碧山水库)Ⅲ类Ⅱ类3.753-2高安市二水厂(锦江)Ⅲ类Ⅲ类4.884-3沙湖水厂(锦江)Ⅲ类Ⅲ类4.397-注:水质指数参照生态环境部《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7﹞51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