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快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58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的函》(豫科项〔2023〕21号),现下达你市(部门)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详见附件1,省直部门列202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各市县收入中央资金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中央和省级资金支出列202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功能分类科目,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市县和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并按照《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豫科〔2014〕117号)要求,请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经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要求,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绩效目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1.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经费预算表2.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经费绩效目标表2023年5月15日。